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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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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的失误才侥幸多活一年,是以在北秦律法上讲,被执法司发现并通缉的甲是“延命尸”,不算人。
丙在执法司通缉甲的情况下杀甲,杀的就不是人,而是尸体,故不判杀人罪,但可能会判凌辱尸体罪,这一点将由执法者自行判断,也就是可判可不判。
此外,这条律例有一个隐藏的空子,假如说丙在甲被执法司发现犯杀人罪前杀了甲,执法司在调查丙杀人案件时发现甲曾杀人,此时甲是否仍作为延命尸,执法司是否该判丙无罪。
这一点不好说,律法中没有明确指出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判,它毫无疑问是个空子,而且是专为执法者保留,或者说为权势与人情所保留的空子。此条律例不仅局限于杀人罪,但凡犯罪至须得罚命者,皆在此律例作用范畴。
眼下无头尸案的凶犯就在这空子范畴内,判有罪还是无罪全凭执法者,即是全凭郭牧一念。
了解了案情的郭牧当然不想判罗梁有罪,可如果不判罗梁有罪就不能判袁缤有罪,因为他必须公正。因为公正,所以在判葛誉罪责和老臭罪责时同样必须一大俱大,一小俱小。否则不光百姓有怨言,安国公及相关势力者皆不会罢休。
是以他想救罗梁就得将袁缤一并救了,想惩袁缤就得将罗梁一并惩了。这让郭牧十分犯难。
正不眠不休犯着难,忽然房门被敲响,郭牧起身伸个懒腰,走去开门。门外是冒雨跑来的小七,小七甚急,忙道:“牧哥,兵部尚书来找你咧!”
唉,果然还是来了吗。郭牧轻叹,嘱咐小七:“让鲁大人和虎师爷别出来,尚书大人交给我即可。”
“好勒。”
兵部尚书马治,皇党人,和他郭家沾那么一点亲。马郭两家关系不差,曾经差点联姻。要不是袁缤娶了马小姐,此刻郭牧要么是马小姐的丈夫,要么是其小叔,总之不太好撕破脸。
马治为何来此,自是为他那好女婿袁缤而来,八成还要行贿一番,好不让袁缤丢尽他这兵部尚书的脸。
郭牧铺一现身会客偏房,身为长辈的马治就迎上前来,笑着说:“贤侄,许久不见呐。”
伸手不打笑脸人,郭牧当即作了一揖,回之:“是牧有过,这么久未去看望马伯伯,竟还让马伯伯来访牧,真是不该。”
“贤侄说这话就客气了,以马郭两家的交情何须耍那些虚招子。再者你我二人皆在朝为官,平日繁忙走动得少再寻常不过。只要情意在,三秋似隔日,天涯若比邻,贤侄说是不是啊?”
话里有话啊……郭牧明白马治的意思,这是在拿交情施压,但凡他接下去,马治就会说“以咱们两家的交情,伯伯有一小忙,贤侄当不会拒绝吧”,若拒绝了就是不给其面子,马郭两家关系危矣。
于是郭牧光是笑,无言不接茬。
可惜马治是个官场老油条,不是不接话就能对付的,尤其是要的脸多了,脸皮自然就厚了。他忽略郭牧的笑而不语,直接开门见山道:“贤侄,伯伯有一事要劳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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