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狭路相逢_灵境行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百零一章 狭路相逢

第(1/3)页

通知完银瑶郡主,张元清感觉到一阵轻微的困意袭来,有种打游戏熬大夜的疲惫感。

        “隔的这么远还是被影响了,沉睡魔咒有点恐怖啊,他打开通讯录,拨打杀宫主的手机号码,待对方接通后,立刻道“宫主鸡我找到冥王了。”

        “十分钟!”手机里传来宫主柔美的嗓音。

        挂断电话,张元清抓出小红帽,召唤出一具级阴尸,一个地级灵仆。

        他先操纵着阴尸走向松林,一直走出十几米,阴尸轰然倒地,沉睡不醒,任凭张元清如何操纵也没反应,尝试沟通灵体里的烙印,却发现代表着哪具阴尸的烙印呈现灰白色,无法沟通。

        “沉睡是一种封印,嗯,符合永夜职业的特性。”张元清看一眼时间,然后操纵灵仆进入沉睡之地。

        目送着灵仆飘飘荡荡的掠出十几米然后像一片落叶般下沉,倒在地上酣唾。

        “一切有生命,有意识到有灵力的东西都会受到影地响?啧,这个职业的特点非常鲜明!”张元清啪的打出响指出现在阴尸和灵仆身边。

        瞬间强烈的困意袭来,就像打了一天夜的游戏,眼皮沉重。

        “这家伙开城一家帮助失眠患者诊所一定很赚钱。”张元清心里吐槽,顺手把阴尸收回小红帽,再吞了灵仆。

        “啪!”再次打出地响指,又前进了二三十米。

        这一次张元清直接一个踉跄无穷无尽困意险些栽倒,已经不是熬一天一夜,这袭来的除了困意,还有感觉一辈子就没睡过觉,身体地出现了不适,四肢酸软,太阴和星辰之力阻滞,身强本领被封印了大半。

        张元清竭力运转日之神力,才勉强驱散困意,保持念头清醒。

        沉睡魔咒对我压制很强,如果不是纯阳洗身录发挥作用,我已经明睡成一头死猪。

        张点元清想了想,放弃深入的想法,施展星遁术返回。

        论综合实力,有阴尸、灵仆有各种道具和底牌的他,可以人说是吊打冥王。

        但这些底牌是战力方面的加持,不具备对抗沉睡的功能,想在沉睡之地袭击冥王,难度很大。

        永夜职业沉睡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多神技,只要等级没超过自身,基本都会陪着一起沉睡。

        当然,这不代表张元清就没办法过去,只要侵入沉睡之地的敌人足够强大中,冥王就会从沉睡中惊醒。

        而惊醒后的冥王会进入短然暂的虚弱伏态,那便是抓捕他的最佳时机。

        至于现在嘛,张元清有了更好的办法–止杀宫主。

        请来主宰级高手镇压,一了百了,这是地头蛇的优势。

        十分钟很快过去,但宫主迟迟未到,张元清发信息问询情况,那边没有回应,又过了五分钟,他才看见一条艳丽红绫飞来。

        坐班的时间非常枯燥,奥斯蒙棒着笔记本,登录天罚的资料库。

        搜索“元始天尊”的资料。

        元始天尊的资料,天罚内部有过详细的收集从他出道至今,一切事迹都被记录在资料库里。

        开局的试炼副本,是称为bug级的余灵隧道。必应或者百度搜索三优每天抢先阅读。

        顺利度过第一次副本后,他从此平步青云,他以震惊整個灵境世界的速度升级,创下一个又一个壮举。

        他的成苌让五行盟感到惊喜,但也让掌权者们惊悸。

        是的,惊悸!

        根据天罚高层分析,五行盟的掌权者对这位天之乔子的心态是忌惮多于喜悦。

        五行盟基层的成员们,始终分不明白为什么总部和元始天尊的关系闹的这么僵,不明白总部为什么总潮要敲打元始天尊。

        他们甚至觉得总部高层是傻子。

        这是典型的屁股决定思维,在一个阶级渐渐固化的制度里,掌权者最怕的是什么?

        是一切影响自身权力的因素,元始天尊就像一把锤子,一步步成苌下去,当锤子力量足够大时,它会敲碎盘根错节的、固化的权力结构。

        想在他成那长起来前训服他,把他变成一柄掌握在手里的锤子。

        元始天尊升级越快,掌权者们就越怕。

        至于这么做带来的后遗症比如丧失公信力、丧失基层行者对组织的信任、绝世天才与组织离心离德,这些代价在个人利益、权力面前,就得显得不哪必重要。

        古代兼并土地的权贵,难道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国破家亡那是几百年后的事了,哪里有唾手可得的利益重要。

        天罚高屋判断元始天尊将面临三种可能。

        一、他会迎娶某位大人物的子嗣,成为固化阶级一部分。

        二、他会脱离五行盟,成立属于自

(本章未完,请翻页)
记住手机版网址:m.uuubqg.cc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