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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八章 谁说男儿不如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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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五十八章谁说男儿不如女

  四月下旬,皇帝在江南发布《国法广议诏》,宣布将推动英华“变法”。此“变法”非往日的变法,依照旧朝标准,英华那是天天都在变法,这个“变法”说的就是变革律法之制。

  看了诏书,正在热议李煦案的国人此时才算明白,皇帝是从国体的高度来看这一案,压根就不是跟皇妃的宫闱之事。

  皇帝在诏书里提到了多项变革,引得一国震动。

  一是改法司为法院,设置有国、省、府、县四级,之前乡镇区的法正另有处置,不列入法院体系。

  二是法院的职权大幅更改,有增有减。商部的商庭并入法院,但又在尚书省设置了律部,负责公诉之事,同时管理所有讼师。法院对律部没有行政管辖之权,这就意味着英华司法的控判要完全分开。

  第三项是在刑民案里全面引入讼师,而新设律部就是管理讼师和诉讼流程。为此英华将实行讼师资格制。讼师的资格门槛,以及公讼私讼的调和补剂,皇帝自不会拟定细节,交由相关各方商定。

  第四项则是将民案交归地方,法院只负责商刑两案的审裁,涉及婚姻、家产、孝悌等等民事纠纷,由省财政所支撑的乡镇区民庭处置。跟法院不同,这些民庭都以调解为主,民庭调解和初审失败,再转交法院审理。

  这四项变法仅仅只是大面上的规划,具体细节需要政事堂和法司协商敲定,估计到年底才有定案,明年才开始逐步推动。

  就李肆而言,这项变革也只是过渡,但已埋下了几条线。首先当然是向现代司法体系转型,其次是兼顾了地方分权。

  将民事案尽量转交地方,一方面是减少中央财政支出。如果是将原本一直延伸到乡的中央司法体系全部转向现代司法体系,增加的人力、场地和办公费用就无比高昂。计司粗略估计,法院和律部的常规财政支出将增长八倍以上,才能满足转型后的需求,总额高达千万两白银,这是目前英华财政难以接受的,还不计法学院校的建设投入。

  如果将中央司法体系从民事上退出来,费用只是三分之一。而地方也能根据现实所需,逐步完善地方司法体系,中央统一规划的种种弊病也能避免。

  另一方面,这也是扶持地方分权的一项举措。地方获得民事裁判权,必然要主张民事立法权。而华夏各地民情大不相同,由中央一刀切地规范民法细节也不现实。根据权责对应的原则,让地方拿到民事立法权,也能更大程度地贴近区域民情,确保社会稳定。

  当然,先让法权在地方生长,这也是由下及上,推动英华法权变革的一项基础。

  此时的英华,懂法之人还少,不少士子还在叫唤英华是不是要走上暴秦那套法家老路,又开始在报纸上鼓噪。

  不过此时的英华,变革滚滚,人心都在朝着前,当然也是朝“钱”看,已没多少人在意那些腐儒的叫唤。在很多人眼里,这一国已变得越来越陌生,可爱之处越加可爱,可恨之处也越加可恨。

  “江南的姑娘也开始失风迷窍了,我看早晚得跟岭南女子一样,满大街露胳膊亮脚,不知羞耻!”

  “这些女子就是浅薄,攀风附潮的,保准没哪户人家敢娶!”

  “哟哟……青楼女子都不会这般装扮吧!连胸、胸口都露出来了!”

  苏州某处小茶馆里,一帮士子模样的青年聚在临街座位,两眼冒着星星,嘴角流着口水,言语却是鄙夷不断。

  已近五月,初夏的江南小有热意,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子个个花枝招展,虽还举着小伞,轻语莲步,显得颇为矜谨,甚至衣着式样也没大变化,但旁人观感却已大不一样了。

  首先就是色艳,以往那些内敛的蓝翠之色少了,红黄紫眩目不已,花纹图案也五彩纷呈,让街上人流也如春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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