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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劳尔梅丽恩见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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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与约翰-卢卡斯的女儿同校。
只是苏枫没想到俩人竟是同班同学。
苏枫前世,在科比宣布他要跳过大学参选NBA后,约翰-卢卡斯曾通过自己女儿帮忙,想要看一看,科比这位费城之子是否已经达到了NBA的水平。
于是......
约翰-卢卡斯带着当时的76人大当家,杰里-斯塔克豪斯一起来到了劳尔梅丽恩。
虽然只是个一年级新人,但是在新秀赛季,斯塔克豪斯场均能够拿到19.2分,所以斯塔克豪斯当时在看见神气的科比后,就很想出手教育他......
结果嘛......
自然是斯塔克豪斯装比失败了。
据当时现场的吃瓜群众事后回忆,科比与斯塔克豪斯在单挑中互有胜负,但是科比略占上风。
值得一提的是,这场单挑后来被我湖的一个穿越男给知道了,于是这个穿越男便更加坚定了要在选秀大会上选择科比的信念。
可以说,这场单挑让科比的名声大涨,同时......也改变了斯塔克豪斯的......
改变个锤锤!
被科比在单挑中击败的斯塔克豪斯不仅没有收敛自己的傲气,反而在接下来与艾弗森的相处中咄咄逼人......
96/97赛季,斯塔克豪斯为了抢夺打铁权,场均出手16.1次,命中率仅为40.7%,其场均助攻也下降到了3.1次,严重破坏了76人的进攻战术,也让76人管理层想要打造后场黄金双枪的美梦随之破灭。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在97/98赛季开始后不久,因为斯塔克豪斯依然我行我素,76人管理层直接让他收拾包袱滚蛋了.......
虽然这之后斯塔克豪斯在活塞把打铁又打出了“船新”的高度,但是这货在很多人心里,甚至连球星都不能算......
咳咳,且说正事。
在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后,苏枫加入劳尔梅丽恩高中篮球队的入队仪式在校篮球馆举行。
说是入队仪式,其实也就是大家相互认识,然后教练给苏枫颁发球衣、球鞋的过程。
当然,科比并不打算就这么放过苏枫。
“苏,来唱首歌!”在入队仪式的最后,科比忽然开口道。
苏枫望了主教练格雷格一眼,而格雷格则是无奈地点了点头。
好吧......
说到唱歌,这下可难到苏枫了。
因为苏枫会唱的外文歌曲虽然有那么几首......
可是,苏枫会的这几首你说咋唱啊!
像什么《红梅花儿开》、《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喀秋莎》......
醒醒,现在苏枫所处的位置可是大米粒家!
诶,不对,等等,苏枫好像还真会唱那么一两首英文歌曲。
“咳咳......”
在清了下嗓子后,很快,苏枫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You.know.you.love.me, I.know.you.care,
Just.shout.whenever, and.I'll.be.there.......
Like.baby, baby, baby, oh!
Like.baby, baby, baby, oh.....”
劳尔梅丽恩高中的篮球馆,本想捉弄一下苏枫的科比惊呆了。
因为虽然苏枫唱的很一般,但是这首歌的旋律却非常动听......
作为苏枫曲库里为数不多的几首歌曲,这首由加拿大某渣孩创作的《Baby》是苏枫前世为了撩妹而特意学的......
“好听,苏,这首歌是谁写的,为什么我没听过?”在苏枫唱完后,科比带头鼓掌道。
苏枫想了想后回答道:“反正不是我写的,好了,唱完了,格雷格教练先生,请问我们今天要练习什么?”
要知道,距离这首歌出世还得等十几年呢,科比要是听过那就见鬼了。
苏枫本身就对唱歌不感兴趣,而且对于做文抄公更不感兴趣,毕竟在苏枫看来,那些小说里能够默写剧本、歌词的主角,到底是什么脑子?
除了一些经典的电影片段、歌词之外,可以说苏枫能够记得的英文歌曲也就这么一两首。
唉,小说太歪歪,果然还是现实真!
打进NBA,成为篮球明星,迎娶白富美在苏枫看来才是王道!
还好的是,科比和队友们似乎也没有太在意,毕竟90年代这会儿讯息不发达,科比他们没听过的音乐那可多了去了。
就这样,苏枫凭借自己的颜值,成功萌混过关!
……
一天训练下来,令苏枫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融入球队的速度远比他想象中要快。
因为在苏枫想来,自己毕竟是篮球队的萌新,所以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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