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学生搬救兵_医路坦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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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学生搬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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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烟草公司的老大都快哭了,尼玛全国烟草有一个算一个,有这么被欺负的吗?

        不光政府这边,还有个大商会,比如闪闪老板提前一个月就来了,就是专门想和张凡吃顿饭。

        对于商会和一些老板,张凡秉承的就是有用的时候是好朋友,没用的时候你是谁。

        虽然被人诟病,但少了很多麻烦。

        这玩意有点类似医生和患者的关系,过于亲密,绝对出事。

        人家凭啥对你好,难道就是因为觉得你人品好?

        而且,现在但凡想和张凡认识的老板,都知道张凡喜欢瓷碗,喜欢茶叶。所以,张凡特别警惕。

        不过自从张凡的待遇提高以后,身边跟着的人多了以后,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人也就不敢靠过来了。

        热热闹闹的几天,张凡和朱兵唐晶晶还有路任佳他们也凑在一起吃了顿饭。

        以前的一起吃饭的频率还是挺高的,朱兵没事就来找张凡。

        尤其是朱兵他们两口子怀孕到孩子半岁的时候,格外频繁。随着孩子慢慢长大,朱兵也过河拆桥的不太请张凡了。

        主要也是现在他也忙,朱兵家的孩子比张之博差不多要大一岁,可体重明显就比张之博轻很多。

        张之博看着不胖,可肉是瓷实的,屁股肉一捏,全是酒窝。

        张凡也就轻快了几天,眼看年底了,远在赣市的一个学生给张凡打来了电话。

        这个学生是当年和霍辛雯一批的,也是当初四大弟子之一。

        硕士毕业后在茶素干了几个月,越发的感觉不读博是有点吃力,当时张凡没资格带博士,卢老头倒是可以,但老头宁愿带着不明不白的霍辛雯,也不会正儿八经的收自己弟子的学生。

        要是其他人也就算了,在张凡这边老头还是很注意的。

        所以,张凡就把这个学生推荐给远在魔都金瑞的一个师哥,学生也争气,早早的毕业。

        毕业以后本来是要留在金瑞的,可赣省这边新组建了一个三甲医院,刚好缺一个双腺带头人。

        当时姑娘还向张凡讨过主意,姑娘本来是想的要不留在金瑞,要不就回茶素。

        不过后来张凡建议她开枝散叶,姑娘看赣省这边待遇挺不错的,就去了赣省。

        姑娘是赣省新三甲的双腺主任,本来刚毕业的博士一般不会安排当主任的,往往都是成为二三级教授以后,才有机会。

        别瞅着赣省这几年好像很默默无闻。

        可在医疗器械领域里,赣省可超牛逼的。

        比如赣省某个县,满县城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但凡有房产的,明显没个医疗器械或者医疗药品公司,不是体制内的,就是混的实在拿不出手的。

        而且,这地方有很大一批人在羊城和江浙赚钱,然后年底拿回家消费。

        “老师,您忙吗?”

        对于第一批的四个学生,张凡还是很上心的。

        虽然个人天赋有差距,但当时张凡对她们安排的都很不错。

        “不忙,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要是一般人,张凡一般都会说,有点忙。

        “有个乳腺患者比较棘手,我这边压力挺大的!”

        “乳腺癌的手术你都把握不大?退步了啊!是不是当了主任以后……”

        “不是的,不是,是一个男性乳腺癌。”

        张凡一听这就明白了,“淋巴转移了吗?”

        “嗯,现在这边患者走了好多地方诊疗这个疾病,从首都魔都一条街,甚至都去了一趟三岛。

        治疗方案有保守的,有根治的。我建议根治,院长很支持我,但医院这边其他人……”

        “你现在希望我做什么?”

        “我能不能请你过来带着我做一次这个手术。”

        “行!”张凡挂了电话,给王红安排了一下,就回家了。

        因为今年静姝要来,姑娘现在马上要毕业了,现在面临工作问题,她和邵华经常联系。

        平时虽然不怎么和张凡打电话,因为她知道哥哥太忙了,不过遇上大事的时候,还是要和哥哥商量的。

        所以,静姝要来,邵华这几天是大操大办。

        医院发的年货都不够,说这些静姝都吃过,要弄点边疆的,静姝平日里吃不到的。

        张凡也不得不下班去跟着逛巴扎。

        逛巴扎,是张之博的最爱。

        比如市场里的小猫小狗,小鸡小鸭什么,哎呦,张之博稀罕的不得了。

        尤其是巴扎上的烤羊肉,不知道是心理因素还是什么原因,反正人家的烤羊肉,就是味道好。

        平日里不怎么吃烤羊肉的张凡,都能吃几串。

        张凡最喜欢的还是一把抓,也就是这边的羊肉包子。

        尤其是穿着皮褂子的白胡子维族大爷做的,绝对的好吃。

        肉馅很简单,就是六分瘦肉四分肥肉,然后混入一些剁碎的皮牙子,然后就加水。

        没有包的时候,肉馅看着稀糊糊的。

        而包子的皮也和汉族人的不一样,张凡知道这个肯定不是发面的,是不是半发的,张凡也就会吃!

        反正皮很薄,这种包子讲究的是,刚出锅就吃,绝对不能多放

        刚出笼屉的包子,晶莹剔透的,和魔都的虾仁包子很像。

        但这个包子肉香十足,味道很霸气,不像是魔都的汤包有一股闺秀在深宅的感觉。

        一口包子下去,首先就是汤水四溢,汤水绝对量大,发烫的汤水混合着羊肉的脂肪和蛋白质的香气,还有出头的胡椒和一点点羊的膻味,乖乖,真的好吃。

        可惜,边疆生边疆长的邵华不怎么爱吃,嫌味道太冲。张凡和张之博两个人真的爱吃。

        每次吃完,邵华都嫌弃他们父子两。

        “这次去几天?”邵华一边收拾衣服一边问。

        “估计最多两三天。”

        “和霍辛雯经常来家里的小姑娘都当主任了,这时间过的好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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