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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彩云之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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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蜀中夏季遭受海盗风波,大理国不久也不好过了。
一股兵力有数万的强盗闯入了大理统治下的贵州高原,专门攻击和毁灭土司及大大小小的头人家族,其行为用现代司法中的常用语来描绘就是:这个犯罪团伙行为极其嚣张,态度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对社会的危害特别巨大,罪大恶极.........
不可宽恕,更不可饶恕。
统统死刑,必须拉到荒野啪勾啪勾集体打靶......都死啦死啦的。
但,事实上是,
在开始的不短一段时间里,贵州官方可没觉得这股强盗出现是大坏事,更没觉得怎么罪大恶极不可宽恕必须统统迅速围剿处死以惩罚。甚至事件传到大理国的统治核心区云南那,大理朝廷也是表面震惊愤怒谴责.......背后却是太多官员不以为然,甚至暗暗高兴,不是痛恨这股强盗如此行凶,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还巴不得强盗干的再凶猛迅速些再嚣张歹毒有力些。
也就是说,强盗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有很大程度是大理国自己的暗暗纵容和态度消极不作为,官匪双方共同造成的。
之所以出现这种诡异现象,根子在大理国的国情与社会结构和宋王朝大大不同。
这个时代的云南贵州,还没有多少代表当时先进文明的汉人,整体很荒蛮落后,大大小小的土司遍地。
在宋王朝,统治社会基层的是地主、富绅、乡佬、豪强、村霸之类的,政权不下县,征赋税劳役、主宰百姓进行日常管理的是乡下各种强者势力代为执行。大理国的基层统治则是主要由世袭的大大小小土司负责。而土司常常不鸟官府政令,首先认可追随的是比自己势力更大的土司,以自己的利益为核心,很多时候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就能随心所欲地干。
土司,甚至土司部下管事的小小头人随手杀个把人,死的不论是本土司的还是非土司属下的民,都根本不算个事。
动不动把谁谁谁全家灭口或满族活埋了以报复泄恨是很常见,当地人也习以为然,很正常的事。
算犯罪?
杀人偿命,要按律惩罚?
哪跟哪啊?
没那回事。
当地官府管不着,不敢管,也利益勾联,自然总沆瀣一气。
对土司势力而言,官方法律,屁都不是。屁还有味呢。法律常常是一纸空文。有效的是当地的传统习俗。
除非弄死谁,触怒了土司势力,或是官方重视和保护会强硬追究。
上网了解解放前西藏农奴制度之黑暗凶残......根本不把人当人,你就可以想像到此时的大理国土司制度是怎么回事。
大理政权呢,本质上是个土司共立的国家,换句话说就是政权被土司严重操控。
大理王段氏能成为西南王是自身势力与土司拥立或默认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就代表着土司与土司制度的根本利益。
但国家就是国家,朝廷官府不是土司,大大小小的官吏绝大多数也不是土司部下的各级头人角色。
大理政权和土司有太多共同利益上的一致。
但当官掌权的主体是另一股非土司贵族出身的大理势力,和事事掣肘甚至常常直接蛮横否决官方政令的土司有领导权上的矛盾冲突,而国家政权和土司也有根本利益上的对立。
大理政权表面上比宋统治更稳固。
有的土司家族在先秦时期甚至更早以前就可能已经存在了,统治当地上千年,这么久的一代代努力,代官府对当地基层的统治岂能不牢固?百年的王朝,千年的土司啊。但你可以想像到大理政权在统治上的运转又会是怎样复杂而不灵。
你是官,这不假,但你说了不算。
这种情况是大理国很普通很常见的写照。
我是土司,我说了算。
当然,也有不少官员本身就是以土司或土司家族出身被朝廷委任为官员,以便加强对百姓的共同统治。
这种体制结构若是没有外界强力冲击,会很稳定,能几千年一直稳定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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