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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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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颜光的宝马银鬃兽虽有灵性,但在全力狂奔的高速中却是不能随着主人掉下去而立即体贴地止步,轰隆隆照旧狂奔向前,转瞬远离主人冲着海盗军这面而去,二百米左右距离哪够宝马高速冲的,嘶鸣着努力止步时已经近在海盗眼前。
赵岳的侍卫长绣虎干惯了收尾活,一瞅见无主宝马如此顿时乐了,早抢先一步下了马窜了出去,银铁脊银鬃马一奋力止步,他正好窜了上去一把拽住了缰绳并借一拽之力双脚点地腾身跃上了马背。
按草原民族惯例,比武失败的勇士要把胜者看上的东西,比如心爱的武器、宝马,甚至地位权力老婆,输让掉。
事实上,很多时候失败者连性命都输掉了,人死了,还谈什么身外之物?
自然是胜者拥有一切,而败者常常一无所有,包括侥幸没丧在比武中的性命也在胜者掌握中。
草原法则就是如此残酷。
但一种生活方式有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生存规则,即乡规民俗。游牧民族并不觉得胜负法则有什么不残酷公平的。
就象辽对宋,金对辽,西夏对宋,以及后来的金对宋国,肆意烧杀抢掠奸**役,根本不把人当人,汉人谴责这是违背人性人伦的禽兽行为,但以上的强胜国(族)自己却并不把自己野兽一般的行为感觉是罪恶。
胜者拥有一切,包括败者的命。胜者就应该尽情烧杀抢掠.....就该把败者当奴隶用,没虐待死是你命大,虐死了算完。
一切都没什么不应该的。
也就是说汉人当时的谴责,后面历书评价指责,对当时的野兽血腥行为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风气观念如此,你越谴责,他越是感觉荣耀。汉人史书越恶劣评价,他一旦再次成为胜者就会又越是肆意凶残。
所在,绣虎抢马的行为并不是落井下石趁机沾兀颜光便宜,而是遵照马背民族的法则应该占有的。
但宝马认主,岂肯轻易让陌生人骑自己,
暴怒乱踢乱跳,扬蹄倒仰......想把背上的人甩下去。但背上的人却长在它身上一样,并且熟知马性,自有训服通灵宝马的高招......人与马争斗了不多会儿,宝马就无奈地认输了,安静了下来,随新主人入了海盗队伍。
而赵岳的大白马呢,不是以日行千里见长的那种宝马,但聪明得紧,主人一飞起离了它身,它就按主人示意的闷声不响掉头就慢腾腾跑向海盗这面,和主人赵老二有时候的惫赖样倒是有九成相像,却是跟在银鬃宝马的后面才回来的。
再下面的事就没它什么事了。
绣虎下了铁脊银鬃马,接了大白马,笑呵呵地给它松了松肚带,让大白放松舒服些能更自在地啃食眼前的草皮......
赵岳这也早从半空稳稳当当落了地,先扫了一眼兀颜光,随即留意辽方这边的动静......
辽方全体到这时还只一片骇然呆愣,还没从刚刚的震惊打击中恢复过来。
而兀颜光,骑术高超,打小练出来的本事,武艺高,反应也比一般人快得多,在高速狂奔的马上猛然跌下来却没折断脖子死得憋屈丢人,但跌得也不轻,即便有精良的盔甲保护,也跌得差点儿背过气去直接昏迷当场,落地翻滚了几圈后侧仰躺在那,两眼发蒙全是光斑圈圈,脑袋嗡响昏沉,五脏六腑移位,胸闷喘不上气来,只感觉云里雾里,不知身在何方......
在双方鸦雀无声伸长脖子注视中,突然海盗军暴发出如雷的欢呼喝彩声。
“殿下威武。”
“殿下无敌。”
“宝亲王万岁——”
......
而辽方则越发神色惨然惊恐,目光茫然。
辽王耶律延禧即使早有阴谋,还备有其它后手,一时间也万万接受不了这种失败。
兀颜光是高手,高手,高高手啊,就算失败也应该大战几百回合为他的后手多留些时间做准备,可居然转瞬就......
身为这世间顶级高手中的一员,兀颜光的体质与意志果然非同一般。
他很快恢复过来,睁眼先清晰看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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